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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垫付432万元抚慰罹难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4:12 山西日报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王俊文通讯员李士功) 发生在沁源县境内的“11·14”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稳妥进行中。今天,由沁源县垫付的432万元赔偿及抚慰金已全部送达罹难者家中。

  11月14日清晨,在汾屯线119公里处沁源县郭道镇内,正在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遭遇尾随而来的大卡车冲击,刹那间,祸从天降,酿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的特大交通事
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事故处置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伤员抢救、现场处置、后事处理三大组和21个善后工作小组,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尽最大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鉴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暂无赔偿能力,沁源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民政局先行承担损害赔偿垫付责任。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每一位遇难学生家庭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费用合计165000元,县政府补偿精神抚慰金35000元,一次性给每个家庭补偿20万元;给舍己救人的姜华老师家庭赔偿32万元。截至19日下午,工作人员已把赔偿金全部送达罹难者家中。

  又讯从沁源县公安局获悉,“11·14”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李孝波11月18日被正式逮捕。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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