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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良性循环应租售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余文龙 记者 吴宇航)昨日,由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联合主办的“2005中国(成都)物权法与房地产业发展专家论坛”在我市隆重举行。

  此次盛会是自《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来,西部地区第一次举办以“《物权法》与房地产业”为专题的高规格交流活动。《物权法》草案起草专家扈纪华、王利明,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丁宁宁等知名专家与在场的200余名参会代表就“城市拆迁———公共利益维护与私人财产权保护的统一”、“政府居住权益保障角色再认识”和“和谐物管下的业主权益保护”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陈淮在会上称,中国总体上已经完全度过了住房严重短缺和房荒的阶段。1980年的时候,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足5平方米,到2004年末已接近25平方米,明显高于中国香港人均居住面积,接近日本人均居住面积。从1999年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中国近80%的城镇居民住宅的产权已经归到老百姓个人、家庭的名下,归私人所有。他认为,住房资源总量和人民居住水平都已大大改善,下一步要解决的是人口财富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应该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房地产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丁宁宁认为,要使房地产良性循环,应该租售并举,大力推动租房市场的发展。“住房消费和其他消费不一样,本来应该有一个租房方式,不能只售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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