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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试点办“新农合” 当地农民获益减负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5:19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罗素玲)作为广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12个试点县(市、区)之一的来宾市兴宾区,一个项目运行11个月,为农民减轻医疗诊治负担502万元。日前在当地农村,这个“农民医保”项目,被农民称为真正的“减负工程”。

  18日下午,兴宾区桥巩乡一位姓韦的男青年,拿着一张妻子临产住院的住院证走进兴宾区卫生局“新农合”管委会,请负责参合人员入、住院手续审核的毛树权登记。手续
办完之后,毛告诉韦:等他妻子生产出院之后,即可去乡农合办领取补偿。如果顺产,可以得到“新农合”的100元补助;如果难产剖腹,将按实际花费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给予补偿。“还真的有补偿啊。”韦满脸高兴地说,他不敢相信,去年年底妻子只交了10元的参合费,现在分娩就能获得100元补偿。

  “这样将信将疑的农民还有很多。”毛树权说,兴宾区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去年12月开始启动。

  但在最初的时期,他们去农村对农民进行宣传、讲解政策,告诉他们每人每年只须缴纳10元、国家和地方政府将各为他们配套10元,即可在今后一年时间内,得到基本医疗补偿和大病救助。但很多人不肯相信,直到今年年初,石陵镇挂榜村一位姓韦的妇女,因肾衰进行肾移植手术,得到了“新农合”的基本补偿和大病救助1.8万元救助之后,接着桥巩乡木土村的莫某,又因腿部受伤、感染,花费了7万多元,“新农合”同样及时按规定给予总共1.2万元的补偿。这两名农民患者获得的大型救助,在过去的农村从来没有过,立即让农民看到了希望,参保人员迅速增多。至11月17日,兴宾区“新农合”的参合人数已达12.6万多人。

  据了解,根据“新农合”的参合资金比例,每人每年由村民自行缴纳10元参合费,中央拨付10元,自治区、来宾市及兴宾区共同配套10元。

  参合农民越多,政府配套资金也越多。今年年初,兴宾区将这个项目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来抓,仅“新农合”一项,财政就补助了200万元。农民的减负工作也迅速凸显,至10月底,兴宾区已办理的参合农民患者报销补偿累计58202人次,补偿资金达502.69万元。巨大的减负实效,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缓解。

  编辑:韦怡 作者:罗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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