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两小时到现场 南京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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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7:2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一派紧张气氛,来自各区县的兽医站长和基层防疫人员汇聚一堂,紧急研究磋商《南京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定》(讨论稿)。 接报后两小时赶到现场
畜禽运输途中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动防监督机构报告,动防监督机构接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并视情况做出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决定;公路检查消毒站在检查中发现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应立即隔离运输车辆,并查证验物,判断死因,向当地动防监督机构报告,并配合实施无害化处理。 散养畜禽死亡必须报告 规模养殖户发生畜禽病死的,应立即向当地动防机构报告,在动防监督机构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农户散养发生死亡的,应向包片村的动物疫病防治员报告,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由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实施无害化处理,同时报镇级动防组织备案。 检测结论要按规定发布 南京市防指副指挥、市农林局局长安开根表示,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畜禽发病可疑线索,有关人员两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要基本查明原因。检测结论和情况上报要按有关规定执行,无权定性和无权发布的,不要越级去做。 重视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对销售中发现死因不明的畜禽应由当地动防监督机构指导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销毁或化制处理;属未经检疫或证物不符的,应全部销毁。 对染疫畜禽的排泄物、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由动防监督机构指导畜禽饲养、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无害化处理,禁止随意抛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