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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吞了三百万元医疗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7: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11月19日讯(记者张坚栋通讯员韩波玉安)烟台市芝罘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原副主任宫某在任期9年中,将三百多万元医疗报销款贪污、挪用,用于购买住房、轿车和开办个人公司。昨日,宫某被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该案是烟台市有史以来查处数额最大的贪污案。

  宫某1993年11月调入烟台市芝罘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历任会计、副主任。2004年初
,烟台市芝罘区法院举报中心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信,称烟台市芝罘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宫某,利用负责为芝罘区离退休老干部报销医疗费的机会,和医院等单位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大肆贪污公款。芝罘区检察院立即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证,从1994年4月至2002年7月,宫某在担任烟台市芝罘区公费医疗办公室主管会计、副主任期间,利用为全区机关干部报销医疗费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假平账,直接用转账支票转款到私人账户,填报虚假单据,银行走账多记少付然后再提取现金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由于宫某处心积虑的谋划,使得她从1994年4月贪污第一笔款项共计11万元开始,年年作案,9年间竟然没有被发现。

  经查,宫某还与其丈夫于某开办了一家胶业有限公司,目的就是为了洗钱,有一百多万元的公款直接转到了其私人公司账户。据查证,宫某在9年时间内,先后作案20次,贪污公款324万余元,挪用公款50万元。赃款被其全部用于购买住房、轿车和开办公司,案发后只追回部分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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