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吞了三百万元医疗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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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7: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烟台11月19日讯(记者张坚栋通讯员韩波玉安)烟台市芝罘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原副主任宫某在任期9年中,将三百多万元医疗报销款贪污、挪用,用于购买住房、轿车和开办个人公司。昨日,宫某被烟台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该案是烟台市有史以来查处数额最大的贪污案。 宫某1993年11月调入烟台市芝罘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历任会计、副主任。2004年初
经查,宫某还与其丈夫于某开办了一家胶业有限公司,目的就是为了洗钱,有一百多万元的公款直接转到了其私人公司账户。据查证,宫某在9年时间内,先后作案20次,贪污公款324万余元,挪用公款50万元。赃款被其全部用于购买住房、轿车和开办公司,案发后只追回部分款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