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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申请援助方便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8:23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19日讯(记者严玲玲)“受害人为什么不能申请法律援助?”“为什么给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设置重重障碍?”这是现行的法律援助制度经常受到的质疑。而在12月1日之后,以上问题将不复存在。将于12月1日施行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直接打破受害人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尴尬局面,扫清了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时标准多重的障碍,使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兼顾,实现了法律援助标准由“多重”到“单一”的转变。

  “受害人、受害人的近亲属为什么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中,大多数的律师会受到受害人的这种质问。”有着办理刑事案件多年经验的赫律师告诉记者,每当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都感到很头疼,一方面同情受害者,另一方面又无法解释得让他们信服。但是从今年12月1日起,自己将不会再为这样的问题感到头疼。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规定》直接将受害人、受害人的近亲属纳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只要经济困难,所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在《规定》实施之前,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只有符合下列几种情况,才能够享有法律援助。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济南市历下法院的徐法官认为,这样的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容易挂一漏万,而且标准多重。而在《规定》中,只确立了一个标准,那就是经济确实困难。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排除限制,这样就很好的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徐法官认为,这是一个进步,建设法治国家不仅要关注受害人的权利,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荣双说,如果经审查确实经济困难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援助律师的介入时间也将比以往大大提前。过去,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仅仅是在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介入,这对于援助律师了解案情十分不利。根据新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的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自法院受理之日起,如经济确有困难,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说,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起点将提前到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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