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献计献策治理路面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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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8:4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19日讯 (记者古月)本报昨天对龙昆南路再次遭白色液体污染一事进行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就如何治理城区路污染源这一话题,不少市民打电话给记者,谈观点、提建议。 车辆应行走指定路线
对于运输电石渣等污染物的车辆,应规定专用车辆和指定行走路线。海南大学社会学博士詹长智在电话中说:“政府应该下文规定,拉运液体必须使用槽车和罐车等专用车辆,其他车辆不准拉运。”海南省委党校王教授说:“可以给这些车辆规定行走路线,不准走城区主要干道,只能走小街小巷或便道。” 奖励与重罚要并举 市民王小丫建议环卫部门应该向广州市学习,对举报污染者进行奖励,对积极参与治理城市污染的市民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市民陈军说,不能只处罚雇车的单位,对造成市区道路污染的司机也要重罚。对造成两次以上泄漏污染事件的,要扣车并吊销司机驾驶证,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道路污染。 处理结果在媒体曝光 律师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重大污染事件的处理结果要在媒体曝光,用强大的舆论压力来遏制城市道路被屡次污染事件的发生。省委某老干部说,执法部门在处理污染事件时,可以请媒体记者、市民、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参加监督,这样既能起到宣传效果,也使执法更阳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