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经营禽类产品须挂动检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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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8:47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邢珊通讯员马春霖】为严防禽流感威胁,日前,和平区强化了市场监管力度,要求经营禽类产品必须“挂牌”,详细标明禽类产品的产地、动检证明和相关承诺。 和平区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对区内所辖市场、摊位、经营人员、经营品种和进货渠道、票据票证统一登记造册,实行备案管理,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停止活禽、鸟类的经营,各有关部门人员从现在起对区内 8个农贸市场的 41户禽类产品经营户实行不间断
此外,工商部门还要求禽类产品经营者在销售时实行“挂牌经营”,要在明显处悬挂牌子,详细标明禽类产品的产地、动检证明和承诺。各集贸市场、超市、商家也要张贴悬挂工商部门统一制作的“消费提示牌”。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经营活禽的现象及时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