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工人19年后两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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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18 武汉晚报 | |||||||||
奉命排除哑炮被炸成重伤 采石工人19年后两上法庭 本报讯(实习生李艳梅记者王兵通讯员桑莘)奉命排除哑炮结果被炸成重伤,一名采石工人19年后两次告上汉阳区法院讨要赔偿。
56岁的田某系汤山采石厂职工。1981年5月6日上午,田某奉命排除一眼哑炮。就在他俯身察看的刹那间,哑炮突然爆炸。田某头破血流,奄奄一息,被工友们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后,采石厂所属的永丰乡政府按时向田某发放适当抚恤金直至2000年。后来,田某被认定为3级伤残。 由于没有确认工伤待遇,田某在2000年年底告上汉阳区法院。次年3月,法院判令采石厂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费900元,每月发放伤残抚恤金240元,汤山村委会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4月,田某经鉴定需安装假肢,费用为每副9024元,使用年限3年;右眼的后期医疗费为1.2万元。鉴于采石厂已被撤销,田某只得将汤山村委会及永丰乡政府告上法院。 对此,汤山村委会、永丰乡政府辩称,原判决已生效且已履行至今,现在提出的诉讼请求已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请求驳回。 对田某提出的新证据,法院认为应予支持。昨日,汤山村委会被判支付工伤医疗补助费等共计5万余元,由永丰乡政府承担连带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