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物中毒分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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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2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江翡翡)今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将被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记者今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按照卫生部统一要求,岛城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实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
学校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