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老师猥亵女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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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新华社电)51岁的苏某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一股长。2003年2月19日上午,苏某去保亭新政报什学区教学点上法制安全课。下午2时许,苏某走到学校三年级教室,见到14岁的小平(化名)等同学在等老师来上课,便以谈话为由把小平叫到教室外面,拉住小平的手把小平带到离学校100米外的路边一片矮树丛中.苏某问了小平一些情况后,就开始叫小平亲吻他.小平趁苏某不注意,跑回家告知母亲,于是苏某丑形败露.
近日苏某被当地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之后苏某立即上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父爱亲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