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戒毒所民警因强奸女生被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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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2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据《南国早报》报道:今年5月,广西合浦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民警程学星因强奸女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现年39岁的程学星是合浦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民警,2005年5月20日晚11时许,程学星与其侄儿一同到县廉州广场草地上,见到合浦某中学女学生李某和同学小张在聊天,便上前以警察身份对两人进行盘查,并将小张打发回家。之后,程某以检查身体清白为由,将李
记者从合浦县政法委了解到,程学星曾犯有前科:2003年曾以帮助女青年入伍为名骗取他人钱财,被县公安局记大过处分,并报有关部门作辞退处理,但一直未获批复。北海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对此立案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审判决后,程学星不服,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