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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5000万开公司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北京讯利用受原国家经贸委(后被并入国资委)的委派,负责筹备成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工作便利,国资委原处级调研员陈天晓将由8大药厂投入5000万元准备成立基金的钱,挪用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并进行营利活动。11月18日上午,陈天晓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宣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天晓的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时认为由于案发前陈天晓
已经将所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因此对其从轻处罚。(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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