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5000万开公司牟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利用受原国家经贸委(后被并入国资委)的委派,负责筹备成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工作便利,国资委原处级调研员陈天晓将由8大药厂投入5000万元准备成立基金的钱,挪用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并进行营利活动。11月18日上午,陈天晓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宣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天晓的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时认为由于案发前陈天晓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