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受贿被判9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9:4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太原讯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被控受贿罪案(本报曾予报道)做出一审判决。邵建伟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他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至2004年3月,邵建伟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犯罪嫌疑人亲属、公安干警、私营企业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财物共计折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