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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解释教育储蓄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0:07 沈阳晚报

  本报18日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新政的消息刊登后,很多家长向记者咨询问题,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银行人士。

  家长问:当初办理教育储蓄存款时,给孩子在一家银行开了三个教育储蓄户头,也得到银行的许可。如今新政策出台后,他该怎么办?

  银行人士答复:领取教育储蓄存款时,必须出具学校从税务局领取的证明,该证明一式三联,学校只能开一次,所以家长只能保留一个教育储蓄账户,其它账户尽快支取,否则到期也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只能按零存整取计息。

  家长问:他在银行开了一个6年期教育储蓄存款,还有半年到期,孩子正在上中专,但日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中专学校开具的证明不管用。请问该如何处理?

  银行人士答复:非义务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硕士、博士都是优惠对象,中专学校必须是全日制正规学校,函授中专学校开具证明可能困难。这位家长可以详细向银行和学校咨询,看是否适合政策规定。

  家长问:她在银行存了一笔三年期教育储蓄存款,还有两个月到期,但孩子还在上初中,不知道这样是否享受免税优惠?

  银行人士答复:教育储蓄存款必须在高中或高中以上才能支取,银行办理该业务时可能没讲清楚,这位家长根本不能从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因此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家长问:当初在银行办理教育储蓄存款时,只是口头答应并没拿户口簿就办理了业务,现在是否需要补交相关手续?

  银行人士答复:当初很多银行办理该业务时,为了吸存而操作不规范,造成审核不严。如今学生家长为了避免损失,最好尽快与银行联系,看是否需补交相关手续。另外家长也要与学校沟通,看是否可顺利开证明。本报记者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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