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一女官员挪用公款5000万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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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2:11 东南快报 | |||||||||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5000万元公款进行个人盈利。昨天上午,宣武法院认定原国资委处级调研员陈天晓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2000年,陈天晓负责筹组“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年6月至12月间,她挪用公款5000万元,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董事长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中的4800万元投进股市,盈利64万余元。纪源公司在成立半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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