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提示 七项措施预防煤气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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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3:54 首都之窗 | |||||||||
11月19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发布安全提示:入冬进入煤气中毒高发期。2004年北京因使用煤炉取暖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46起,死亡69人,其中,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3起,死亡9人。2005年下半年至今,还没有发生因使用煤炉取暖发生煤气中毒死亡事故。 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有关人士介绍:一年中使用煤火发生煤气中毒事件会有3个高发期,即初冬、一月份和即将撤火的时候。外来打工者尤其是来自南方的务工人员是煤气中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有关人士强调,防止煤气中毒的关键是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并要注意以下七点:一是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灶具、土暖气和烟筒。二是如果使用旧取暖工具,要在使用前检查炉灶、烟筒是否完好无损。三是烟囱出风口要安装弯头,出口不能朝北,以防因大风造成煤气倒灌。四是屋内放置煤炉必须安装风斗。五是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六是烧过的煤在取出后要尽快拿到室外,如果留于室内可能会继续释放一氧化碳气体。七是感觉头晕或闻到煤气味时,要迅速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同时人员最好离开房间到室外呼吸新鲜的空气。(刘巍 王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