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杀令第一天 有人偷杀鸡鸭”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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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6:0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别的地方都不敢杀了,我们今天的生意不错,明天还要再进一批鸡鸭。”正当泉州市清源城口菜市场一个体户老板潘某打着如意算盘时,昨日傍晚,泉州市工商局清峰工商所责令这一无照经营的活禽窝点停业。 读者报料
一天宰杀四五十只 昨日下午,家住清源城口菜市场旁边的张小姐致电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称,在清源城口菜市场,一名潘姓个体户违反泉州市工商局对活鸡鸭禽实行市场禁杀令,只要顾客要求,他就在市场上公开宰杀鸡鸭。这个窝点里的鸡和鸭每天都保留了近200只的量,宰杀四五十只,一些来来往往的顾客对此都不放心。 记者目击 20分钟杀两只鸡 昨晚6点半,记者在现场看到,潘某的活禽窝点在菜市场的角落里,一个临时搭盖的房子里有100多只鸡和鸭被关在铁笼子里。房子里还置放着一口大锅,大锅里的水冒着热气。 记者发现,所有鸡和鸭的脚上都没有塑料脚环,一个中年妇女站在旁边照料生意。不到10分钟,就有两个顾客买了两只鸡。现场的工人将这两只鸡杀了以后,扔在热气腾腾的锅里,然后捞上来拔毛,整个过程不到20分钟。 “别的地方都不敢杀了,今天,我们这里的生意不错。”两个顾客走后,潘某和他的一名女员工商量说,明天还要再进一批鸡和鸭。 工商部门 现场责令停止经营 记者拨打12315反映情况后,丰泽区工商局清峰工商所所长欧少雄带着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他们当即对潘某进行现场询问笔录,并责令其停止经营。 欧少雄说,从前天泉州市工商局对活鸡鸭禽实行市场禁杀令起,该所就通知了市场上的活禽摊点。潘某经营的活禽摊点没有营业执照,该所责令其停止经营,在情况调查清楚之后,还要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