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行活鸡销售挂牌经营制 须标明活鸡产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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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17:35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1月20日电(俞丽虹 周曙光)近日起,上海的活鸡批发和零售经营户开始实行“挂牌经营”制度,要求真实标明活鸡产地和来源渠道。 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透露,目前上海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活鸡零售经营户销售承诺书》和《活鸡批发经营户销售承诺书》。活鸡批发和零售经营户必须在政府规定的销售点销售活鸡,不得销售病鸡、死鸡以及鸭子、鸽子等其他活禽商品。同时,市场内实行“
此外,上海各家定点活鸡零售市场的经营管理者还就禽流感防控作出承诺,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病鸡、死鸡,将及时收缴,并向动物防疫部门或食品卫生管理部门报告。全市的活鸡零售市场均实行每日消毒、每两周休市一天。 相关专题:2005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