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新闻线索不构成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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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1:49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成都11月20日电】提供新闻线索是否构成侵犯商家名誉权?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日前审理了这样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法院认为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属正常舆论监督,商家诉讼主张被法院驳回。 原告朱某是某家具厂负责人,被告廖某夫妇今年4月1日在成都某家具商场购买了一张玻璃餐桌,后餐桌玻璃爆炸。商家与消费者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向媒体提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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