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获赔偿 每个学生家庭赔偿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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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1:49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太原11月20日电】(记者吕晓宇)“11·14”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获得432万元赔偿及抚慰金,这笔钱先由沁源县垫付。 鉴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暂无赔偿能力,沁源县委、政府决定由县民政局先行承担损害赔偿垫付责任。给每个遇难学生家庭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费用合计16.5万元,县政府补偿精神抚慰金3.5万元,共计一次性给每个家庭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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