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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床费实行最高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31 都市快报

  从12月1日起,金华市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实行最高限价,只许下浮不准上调,费用标准总体比原来略有下降。

  刚出台的《金华市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价格管理办法》,对普通病房设施配备基本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一类病房每床平均实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病房内应配备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等;二类病房每床平均实用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除配备一类病房的设施
外,要求增加电话、空调、病房内卫生间等;三类病房每床平均实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在二类病房设施的基础上增加折叠椅、电视,提供热水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

  具体床位费分单人间、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和五人间以上共五种。一类病房每天每床分别为30元、20元、17元、15元和13元;二类病房分别为50元、35元、25元、20元和17元;三类病房不设五人间以上,单人间至四人间分别为80元、50元、35元和25元。(通讯员徐朝晖)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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