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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第一部储备粮管理规章 储备粮3年轮换1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31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为保障自治区储备粮质量良好、数量真实和存储安全,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西第一部以政府名义发布的储备粮规章。

  《办法》对建立有效的储备粮轮换机制,对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做好购入、销售储备
粮和选择存储企业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根据我区的财力状况及储备粮保管水平,自治区储备粮每3年为轮换期。自治区储备粮以区直属粮食储备库储存为主,也可以委托其他企业代储。申请代储自治区储备粮的企业取得代储资格,要经自治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办法》强调,区直属粮食储备库和代储企业,不得以自治区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对外清偿债务。

  编辑:杨东 作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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