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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明知女网友是军嫂,张某依然与对方谈情说爱后,发展为同居。近日,张某因破坏军婚罪被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3年11月,张某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住在同一小区的杨某。2004年3月,张某在明知杨某的丈夫为济南军区现役军官的情况下,仍在杨某家与她同居。同年5月20日,杨某的丈夫回家探亲,张某才搬出。没多久,张某趁杨某的丈夫回到部队之时又继续和她同居,后
被查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破坏军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鉴于张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确有悔罪之意,故判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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