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获刑一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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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3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明知女网友是军嫂,张某依然与对方谈情说爱后,发展为同居。近日,张某因破坏军婚罪被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3年11月,张某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住在同一小区的杨某。2004年3月,张某在明知杨某的丈夫为济南军区现役军官的情况下,仍在杨某家与她同居。同年5月20日,杨某的丈夫回家探亲,张某才搬出。没多久,张某趁杨某的丈夫回到部队之时又继续和她同居,后
法院鉴于张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确有悔罪之意,故判以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