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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安保护设备华北电网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2: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逸馨)出门散步回来,发现家中失火。居民周某认为,失火原因是供电公司没有及时安装漏电保护器。昨天,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华北电网赔偿周某损失5000元。

  2001年,北京电力密云供电公司实施北京市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周某向供电公司交纳低压整改费200元,但是该公司并没有为其安装漏电保护器。去年10月22日,其房屋发生火
灾,造成经济损失11万元。根据北京市消防局对火灾原因的认定,“此起火灾系电线过热且长时间蓄热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法院没有支持周先生的索赔请求。对华北电网表示对周家所受损失予以5000元的给付,法院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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