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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上法院告儿女不要赡养费要保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3:56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汪君)老伴去世后,80岁的老人希望独立生活,而不愿随子女一起生活,也不愿意接受儿女们的赡养费,要几个子女为其请保姆。日前,永川法院经过调解,老人放弃请保姆的要求,接受子女们的赡养费,随小女儿一起生活。

  现年80岁的陈远书,是永川市某单位的退休工人,膝下两儿两女都成了家,陈一直与老伴过着无拘无束的独立生活。今年春节,妻子突然离世,陈老便退掉了租来的房子轮流
跟4个子女生活。

  “儿女们都各有自己的工作,平时很少在家。我在家象个‘菩萨’一样。”陈说,自己不愿意孤独的呆在家中,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他向儿女们提出要结束这种吃“转转会”的生活,并要求子女为他买一套房子独立生活。可儿女们总以自己需要照顾为由,不愿意他独自生活。

  “我只需要找个人来照顾我,其他啥子都不要。”今年10月底,陈老向当地法院起诉,不要赡养费,但要子女请一名保姆照顾其起居。陈远书称,他每个月都有近500元的退休工资,自己的开支不大,每个月都有节余,只是想找个人能随时在身边,让自己感觉并不孤独。

  在开庭时,陈的4个儿女都大倒苦水。他们并非不孝敬父亲,在此之前,除每月按时给父亲“关饷”外,对父亲提出的要求也是言听必从,只有父亲要单独生活的事,大家都不放心才拒绝了。老人的大儿子陈刚称,他们几兄妹中,除最小的妹妹没有工作外,其余几人都抽不出时间来照顾老人。他们愿意出钱找个放心的人来照顾老人,并表示多抽时间和老人交流。

  17日,永川法院当庭对双方进行了沟通,并达成调解,陈随其小女儿一起生活,其余几个儿女每月照常支付赡养费。

  据永川法院刘副院长分析,由于现代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孝敬老人不单体现在经济上的支持,还需要子女更多的精神关怀。让陈老和其女儿一起居住,可以让他感觉到一家人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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