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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一名童工可奖五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3:56 今日早报

  通讯员程开成实习生杨艳琼本报记者黄淼君

  早报讯近日,我国首次进行了打击违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先进单位的评选,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名列其中。

  一次令人欣喜的扑空

  “是劳动监察总队吗?我们这里有人使用童工。”10月底,省劳动监察总队的举报热线接到举报。根据提供的线索,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赶到了被举报单位:杭州汽车东站的一家小旅馆。

  在旅馆里,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个出生于1991年的女孩子。“我已经通知她哥哥来接了,并没有让她工作。”旅馆的老板娘急忙澄清。原来举报人是隔壁一家旅馆的帮工小丽(化名)。今年19岁的小丽和该女孩是在海宁认识的。小姑娘出门为了找哥哥,错把哥哥江苏打工地址记成了杭州。到杭州后只能暂时在这个旅馆落脚。小丽因为在杭州干得不开心,想把女孩带上到别处去打工,但是因为旅馆的老板娘不允许(已经通知女孩哥哥来接人了),小丽就想出了通过举报带走女孩的方法。

  虽然是扑了个空,但是执法人员还是很高兴,说:“通过几年的宣传,说明用人单位已经意识到使用童工是违法的。”

  两大创新编织维权网络

  “2001年前后,我省出现了三起比较重大的使用童工的事件,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从2001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就决定把童工的使用作为劳动用工专项整治三大内容之一。”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介绍,4年来,每年暑假,执法部门就启动检查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春苗行动”。通过4年的努力,大面积、群体性使用童工的现象基本绝迹,每年查处的使用童工数字连年下降。在今年的“春苗行动”中,全省劳动保障部门检查了2.31万家企业,仅发现和清退了231名童工,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发生。

  为了让孩子都能顺利上学,我省独创了两项机制:凡是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举报有重大使用童工的行为,都由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直接督办;凡是举报用工单位使用童工行为被劳动保障部门查实的,举报1名童工的举报人奖励500元,两名奖励1000元,3名奖励1500元,3名以上奖励2000元。

  获得荣誉后的思考

  虽然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了先进,但是省劳动保障总队的工作人员也有几点忧虑。

  “因为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也给维权带来了一些难度。”总队介绍,因为制造业在我省占主体地位,该行业生产链比较长,存在大量的家庭作坊,给童工的存在埋下了隐患。同时因为大量外来务工者都是携妻带子来我省打工,流动性比较强,子女的入学成了问题,一些外来务工者的子女比较容易成为童工。

  童工持有的虚假身份证也是最令执法人员头疼的事情,因为90%以上的童工都为外省输入我省,所以在核定真实年龄上遇到困难,对于无法查实身份的,只好以用人单位使用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来查处,减弱了执法力度。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要尝试建立省际协作网络,共享信息,同时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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