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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两万出国 苦干两月仅挣6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每人交了两万多元的出国费用,抱着淘金梦,青白江人温成发和3名新都人通过新都阳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洋公司)介绍,辗转到卡塔尔务工。不料辛苦工作了两个月后,4人中工钱最高的仅为238.7卡币?穴相当于600元人民币?雪。4人认为,中介方阳洋公司以高收入为诱饵,收取了他们的巨额中介费将他们骗到卡塔尔,致使他们“花了大笔钱出国”却没有挣到钱。日前,4人回国后多次找到阳洋公司要求退中介费,均遭到对方拒绝。

  ·热线反映·

  交了两万 赴卡打工被“骗”

  前日,本报热线接到温成发打来电话称,今年2月份,他和3名新都人看到阳洋公司的出国招工广告中称,“到卡塔尔打工,工资实行计件制为主,完成工作定额后,一般月总收入在400美元以上”。四个人为此心动不已,每人东拼西凑了22000元的出国费用交给了阳洋公司,并先后和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国就业委托协议书》,由阳洋公司介绍他们到卡塔尔负责一家正在修建的酒店的木工和地面贴瓷砖等工种。

  温成发称,他们千方百计借钱出国打工,换来的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四人中,在卡塔尔干的时间最长的龙运根工作了67天,工资预算金额为2479卡币,但在扣除了包括生活费等一切费用后,实际拿到手的钱仅有238.7卡币,约为600元人民币。其他三人拿到手的钱更少。温成发等四人称,他们是7月15日抵达卡塔尔的,在卡塔尔苦熬了四个月后,于11月16日回到新都。四人认为,阳洋公司的招工广告和实际情况不符合,导致他们出国打工没有挣到钱,于是找到阳洋公司负责人退还22000元的费用,却遭到阳洋公司负责人的拒绝。

  ·噩梦回忆·

  工钱被拖 还不时受到威胁

  前晚6时过,记者赶赴新都军屯镇,见到当事人温成发等四名民工。温成发等四人向记者讲述了那段出国打工遭遇。温成发介绍,7月13日,四人顺利从北京起飞前往卡塔尔打工,7月15日早上安全抵达卡塔尔的多哈市一工业区的某酒店。到了之后,该工程负责方(卡塔尔)中国三峡工程建筑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公司)负责人李应富(音)和骆正东就让他们签订了一份《合同》。

  温成发称,由于三峡公司要求四人签订的《合同》中很多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和阳洋公司在招工广告中宣称的内容不一样,尤其是在计件待遇和工钱兑现上存在严重分歧,四名民工虽然不愿意签,但在对方“不签就马上送回国”的威胁下,四人只得签订了这份《合同》。温成发称,正式上班后,他们的工作环境十分恶劣。更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原本承诺每月发放工钱,但从他们上班开始到最后离开卡塔尔的四个月内,中间一次工资也没有发。

  ·焦点争执·

  待遇悬殊 只因“平方”变“立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四名民工多次找到阳洋公司要求退还22000元出国费用的重要理由是:四民工认为,他们和阳洋公司在签定协议时,阳洋公司在招工声明中待遇一栏中列举的工资定额为:木工综合定额(模板木工):“50卡币/平方米,每天完成1.4立方米后可以获得70卡币的薪水”。温成发称,因为计算方式中出现“立方”和“平方”两种计算方式,当时他还就计件方式中“50卡币/平方米”究竟是以“立方”计算还是以“平方”计算详细问过阳洋公司负责人黎艳,当时黎艳明确告诉他是以“平方”计算,后面的“立方”属于打字时出现的错误,不会影响计件工资问题。

  在得到黎艳的确认后,温成发等人觉得如果按照“平方”计算,待遇的确不错,所以才签订了协议并交钱出国。但在卡塔尔和三峡公司签订《合同》时,计件方式却变成了50卡币/立方米。四名民工认为,阳洋公司没有向他们讲清楚结算和计件方式,是故意在欺骗他们。

  ·公司回应·

  公司没问题 不怕民工起诉

  民工们反映阳洋公司利用虚假的招工信息欺骗他们,阳洋公司对此又如何看待呢?昨日下午,记者赶赴位于新都区新加坡街的阳洋公司,采访了该公司负责人黎艳。针对“公司和民工签订的声明中有关工资定额究竟是按‘平方’计算还是按照‘立方’计算”的争议,黎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木工综合定额肯定是以“立方米”计算,声明中写的“50卡币/平方米”完全属于工作人员打字时出现的错误。

  黎艳称,阳洋公司作为一家劳务中介机构,没有权利直接输送民工到海外打工的资格,他们是通过名叫(中国)武汉富华国际交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民工输送到国外。黎艳称,阳洋公司是通过正规渠道将四名民工送到卡塔尔的,四人顺利抵达卡塔尔后,作为中介方的工作就算完成。黎艳称,四名民工在卡塔尔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工程负责方让其返工,他们不愿意;民工是自己在卡塔尔坚持不下去才回国的。黎艳表示,民工出现这些问题和阳洋公司没有关系,因此公司不会接受民工的退钱要求。她认为,如果四名民工认为阳洋公司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记者 江俊 摄影 谢辉

  出国淘金 最怕“所托非人”

  杨方毅

  看了这则新闻,笔者心头很不是滋味。前后两次对招工声明中的不同解释,的确令人怀疑这家中介公司在招工过程中的动机和目的。但出国民工本人的错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必须了解合同中的条条款款,并用文字将存疑部分进行澄清,但他们却轻信了该公司负责人的口头解释,所谓空口无凭,为如今的纠纷和分歧留下了“后遗症”。这是4名出国民工的第一次“所托非人”。

  对出国务工常识和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是造成这次纠纷的根本原因。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中的规定,我国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外派劳务企业应根据劳务合作合同规定与境外雇主进行交涉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按劳务合作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处理。在当地负责工程的这家公司,不但未按这些法规执行,反而对4名民工进行了威胁,这是4名出国民工的第二次“所托非人”。

  我国相关部门提醒:“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在当地进行诉讼。如果当地司法机构拒绝受理或在审理过程中对中国人不公正,外派劳务(研修)人员可要求我国在当地的使馆给予协助。”4名民工在感觉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一没有诉诸于法律,二没有求助于使馆在当地解决,而是等回国后找这个根本“没有权利直接输送民工海外打工的资格”的中介公司要求退钱,这是第三次“所托非人”。

  前后数次“所托非人”,除了表现出出国民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了解,更表现了出国劳务输出市场的混乱和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4名民工“出国打工成噩梦”的遭遇,也算是再次给抱着“淘金梦”的人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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