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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一年可获4000元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5:2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郑亮)沙坪坝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残疾人中,患重大疾病一年累计最高将获得4000元的医疗救助。作为全市11个试点区之一,沙坪坝区近日制定出台了《沙坪坝区医疗救助制度试行办法》,从本月开始实施。

  据了解,沙坪坝区明确的救助对象应是:具有该区城镇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
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城镇重点优抚对象(不含医疗费实报实销的1~6级的伤残军人);其他城镇特殊困难人员。救助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基本医疗救助,二是大病医疗救助,三是临时医疗救助,每种方式将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其中全年累计救助资金最高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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