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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遭骗买主和车主都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6: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车主:我的车是遭人骗去卖的买主:我的损失该谁负?

  花钱买辆二手汽车,结果自称是车主“男朋友”的男子拿到钱后却失踪了,而派出所以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无效为由扣了车。为这事,仁寿来蓉的亢吉林这个月无比郁闷:“我花了钱却拿不到车,我的损失到底该谁来负责?”

  买车钱花了卖主却失踪了

  据亢先生说,今年10月15日上午,他在红牌楼二手车交易市场看中了一辆二手面包车。验证车辆的行驶证时,他发现证件上的名字与卖车人陈某不符,陈解释说,车主郭女士是他女友,因生意上急需一笔周转资金,所以女友委托他把车卖了。亢先生见对方证件齐全,就没怎么留意,经过讨价还价后,双方商定以17000元成交。两人约定亢先生先支付15000元订金,余下2000元在第三天即星期一过户时付清。亢先生当即付了钱,陈将车钥匙及相关证件给了他。

  10月17日亢先生打电话给陈时,却发现对方的电话关机了!他马上来到陈提供的住处打听,结果郭家人称该车并没打算卖。亢先生意识到自己遭骗了,遂向成龙路派出所报了案。

  报案法院派出所跑了十多趟

  据办案民警说,买车地点在红牌楼,应由永丰派出所负责;而永丰派出所称此案属于经济纠纷,应找法院;锦江区法院又称这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之后,两人在派出所、法院间跑了十多趟,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前日,亢先生再次来到成龙路派出所询问车子的处理进展时,派出所答复说,他的购车协议是无效的,警方已依法把扣押车辆交还给了郭女士。原因是该车所有权存在争议,将车交给郭女士是“占位保管”,随时可以叫她把车开回来。亢先生与陈某签订的购车协议因没有车主郭女士的委托书,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

  车主:我的车是遭别人骗去卖的

  “我的车是陈永东骗去卖的!”昨日下午,郭女士告诉记者,一次偶然机会她认识了陈永东,今年6月份陈找到她说可以把车租给一个工地,每天有90元的租金,她便答应了,并将车的证件给了陈,但之后几个月她并没拿到钱,打陈某的电话也不接,没想到他背着她把车卖了。“我也无法找到他,只晓得他是金川县人。我现在每天的损失也在数百元,我也是受害者啊。”

  实习生罗其记者李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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