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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一个菜被罚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6:59 扬子晚报

  顾客在浙江嘉兴一家中式快餐连锁店“客必多”就餐,如果浪费了,要被罚款5元至10元,罚款所得,则投入旁边的“爱心箱”中。店家称,这是为了发扬勤俭节约的美德。顾客则提出质疑:一家快餐店,你哪来的处罚权?

  昨天上午,在这家新开张的快餐店里,市民王先生手中捏着一张罚单,罚款金额是10元。王先生告诉记者,前天中午,他在“客必多”就餐,肚子饿得厉害,就点了一份鱼香
肉丝套餐,加一份蒸饺。当他准备再点干炒牛河时,收银员提醒够吃了,是否不要了。王先生觉得肚子没填满,执意要买下。他吃了大半,手机铃声响了,正好有业务要谈,就急急地准备离去。这时,他突然被服务员叫住。服务员指着店堂内的告示,认为他浪费了食物,要罚他10元钱。两人争执了好一阵子,王先生最后不得不付了10元钱。随后,服务员将钱投进了“爱心箱”内。

  店家称,这一举措打破了一般餐厅竭力向顾客推销的模式,提倡以顾客为基础、以节约为宗旨的全新理念,顾客消费要按需点餐。如果出现浪费现象,就处以5元至10元罚款,所得款项,全捐赠给慈善事业。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食品是否浪费,这是顾客的自由,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浪费食品就要罚款。顾客对食品的浪费行为,属于道德范畴问题,可以受到谴责,但无罚款依据。需要指明的是,“客必多”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可谈。(据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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