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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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30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0号国务院令,发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条例强调,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