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万大奖起纷争 法院判决按总投入比例分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3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邵国平报道: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刘某、万某、魏某3人共同投资购买福利彩票,中20万元大奖后如何分?3人协商不下上法庭。18日获悉,东宝区法院一审判决,按3人各自总投入的比例划分奖金。

  6月,刘某、万某、魏某达成口头协议,合伙购买福彩。刘在省福彩代收账户内存入2万元现金,由魏具体操作。6月15日至17日,魏先后3次投入43800元博彩,人均出资14600
元,但都没中。6月18日,魏又购买29200元,终得一20万元大奖。魏领回奖金后,按照18日3人实际出资额分配奖金。此次购买中,魏、万各出了11900元,刘出资为账户上剩下的5400元。于是,魏、万按此比例分给刘37000元,其余2人均分。刘认为此分配不公,遂将魏、万诉至法院,要求3人平分奖金。魏、万则坚持按中奖时的实际出资额分配奖金。

  东宝区法院审理后,对双方的说法均予否定,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结合购买彩票不得赊欠的交易习惯,判决3人应按购买4次福彩的总投入按比例分配。刘又分得奖金17794.52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