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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疫情监测可罚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36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0号国务院令,发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条例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条例对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等六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公布了这些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明确规定,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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