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宣告消除丝虫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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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4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20日讯 (记者张苏民 通讯员林少川)今天上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山东、湖南等省市疾病预防专家等7人组成的海南省消除丝虫病审评组,在经过对我省消除丝虫病工作的审评后,正式宣告丝虫病这一困扰了我省达半个多世纪之久的“瘟神”,终于在海南实现全省消除,丝虫病的流行在我省已经成为历史,同时海南也是全国第15个实现消除丝虫病的省份。
11月14日至20日,由7名专家组成的海南省消除丝虫病审评组,对我省消除丝虫病工作进行了审评。审评组根据海南省丝虫病流行程度、防治措施、防治进程和地理位置,选定儋州、乐东和三亚3县市为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 审评组认为,海南省已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 据介绍,海南省丝虫病流行的记载较早,1934年就有报道。1988年建省时,所辖各县、市均有丝虫病流行,流行虫种为班氏丝虫,主要传播媒介为致倦库蚊。防治前调查的平均微丝蚴率为4.92%(其中乐东、白沙、昌江等县高达20%),流行区人口391万。 我省的丝虫病防治工作始于1953年,经历了调查摸底、普查普治、试点防治和复查复治4个阶段,至1987年,海南查出微丝蚴血症者近18万人次,治疗15万余人,全民服药22万余人次,防治80万人次。 据了解,丝虫病是丝虫成虫寄生于人体淋巴系统引起的慢性寄生虫病,临床特征在早期主要为淋巴管炎与淋巴结炎,晚期为淋巴管阻塞及其产生的系列症状。血中有丝虫微丝蚴的病人或带虫者为此病的传染源,以20—50岁间感染率与发病率最高,5—10月份为感染的高峰季节。 蚊子是传染丝虫病的重要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