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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贪污后手机记录一天被秘密调取三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42 东北新闻网

  根据有关规定,手机通话记录是机主的个人隐私,除了机主本人凭密码或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调取。然而,我省大庆市一位市民的手机通话记录却在一天之内被通信运营商调取了三次。当机主提出质疑时,通信运营商只是告之调取话单有合法手续,其他不可透露。

  举报犯罪遭到莫名阻力

  “这样明目张胆地侵犯个人隐私,太让人气愤了。”11日,大庆市民李晓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今年初,李晓伟发现某单位一位出纳人员涉嫌贪污3000元钱,遂向当地司法机关进行了举报。但案件的进展却出乎他的意料,被举报的当事人反而拿出“证据”,证明3000元钱是李晓伟签字领取的。后经过司法机关鉴定,签字并非出自李晓伟。李晓伟遂把被举报人的贪污和提供伪证等行为一起向有关机关进行了举报。

  今年七、八月间,李晓伟不停地向省、市等司法机关打电话反映问题时发现,他的动向似乎总有人事先知道,他每到一处司法机关,没等陈述事情,就有人出面向他说情。同样的阻力他连续遇到几次。

  话单被调取了三次

  8月末,经过别人提醒,李晓伟来到自己手机通信运营商的一个营业厅查询通话记录。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机通话记录在7月29日被人调取打印了三次,时间分别为10时41分、10时46分和11时45分。

  李晓伟找到手机通信运营商的大庆分公司,经过安保部门查询得知,话单是从大同区营业厅人工操作调取的。李晓伟找到大同区营业厅经理询问是谁调取了自己的话单,但对方没有明确答复。后来,该经理多次找到李晓伟表示要和解,李晓伟没有同意。李晓伟再次找到大庆分公司时,被告之,调取话单有司法机关的合法手续,但不能透露是哪个司法机关。

  运营商不给明确说法

  11月初, 李晓伟又找到了自己手机通信运营商的省公司,但同样被告之,调取话单有司法机关的合法手续。李晓伟要求大庆分公司出具一份情况说明,但遭到了拒绝。

  李晓伟说,他要的说明很简单,就是一句“话单被司法机关调取,有合法手续”即可。但大庆分公司只是口头答复,就是不给出书面说明。

  11日,记者同李晓伟一起来到他的手机通信运营商让胡路营业厅,李晓伟曾在此查询到自己话单被调取的记录。看到是李晓伟还要查看话单情况,营业厅负责人非常谨慎。她说,现在无法查询到。“那为什么以前能查询到呢?”对于李晓伟的疑问,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一再强调:“先生,我只能告诉你,现在我们无法查询。”

  记者随后来到李晓伟手机通信运营商的大庆分公司,该公司综合办主任表示,调取李晓伟的话单有司法机关的合法手续,具体哪个司法机关不能透露。他们也只是口头答复,没有给用户提供书面说明的义务。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军认为,手机用户与通信运营商是一种合同约定关系,通话记录是手机用户的个人隐私。即使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可以持相关手续查取话单,但当用户怀疑自己的通话记录被人非法调取时,通信运营商有义务出示相关手续或给出书面说明,以维护用户的知情权。

  李晓伟表示,他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运营商停止侵权行为,把自己的话单拿回来,并让运营商公开道歉。 (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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