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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客车司机轧死了生母 司机被判犯交通肇事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49 东北新闻网

  晨报讯(记者黄志东)一个疏忽,客车司机开车将生身母亲轧死。

  11月14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终结了这一案件,司机被判犯交通肇事罪。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4年11月12日13时30许,被告人刘某驾驶辽NT0068牌照的
大客车,由锦州市开往凌源市,途经锦大线钢屯周铁屯村路段时客车发生故障,临时修车。驾驶员刘某在车起步过程中,因瞭望不够,将客车乘务员张某(被告人之母)碾轧致死。

  在检察机关对其指控时,被告人刘某始终未抬头。随后,被告人刘某供述,“我驾车从锦州发往凌源,在钢屯周铁屯路段,因水温较高,我停下车查看,因车没怎么靠边,我就上车第二次向前提车靠边,有人喊我轧人了。我下车一看我母亲被我开的车轮轧过去了……”

  2005年11月17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由于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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