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客车司机轧死了生母 司机被判犯交通肇事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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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7:49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黄志东)一个疏忽,客车司机开车将生身母亲轧死。 11月14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终结了这一案件,司机被判犯交通肇事罪。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4年11月12日13时30许,被告人刘某驾驶辽NT0068牌照的
在检察机关对其指控时,被告人刘某始终未抬头。随后,被告人刘某供述,“我驾车从锦州发往凌源,在钢屯周铁屯路段,因水温较高,我停下车查看,因车没怎么靠边,我就上车第二次向前提车靠边,有人喊我轧人了。我下车一看我母亲被我开的车轮轧过去了……” 2005年11月17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由于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