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遇难者家属获432万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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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08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太原11月20日电据介绍,11·14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获得432万元赔偿及抚慰金,这笔钱先由沁源县垫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每个遇难学生家庭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费用合计16.5万元,县政府补偿精神抚慰金3.5万元,共计一次性给每个家庭赔偿20万元。遇难教师姜华因家中有老人,姜华获得赔偿32万元。赔偿金已经送到遇难者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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