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通缉”垃圾残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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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27 沈阳晚报 | |||||||||
市民举报最高可获千元奖励,对随意排放垃圾残土者罚款1万元本报讯(记者张晶唐葵阳)今天起(11月21日),沈阳市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重点解决和处理城市出口路、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边边角角”乱排乱卸、垃圾残土堆积的现象。记者11月20日从市城管局获悉:随意排放垃圾残土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此次行动是沈阳市在开展“百日整治”的基础上,向城市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发动
,集中治理乱排乱卸垃圾残土和沿街洒落造成二次污染现象,彻底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三环内所有的生活垃圾统一送到老虎冲和大辛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筑残土统一送到市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排放。 据悉,不办理排放许可证、没有排放回执单或不按指定路线到规定地点排放垃圾残土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滞留其车辆,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公安部门吊扣当事人驾驶执照;违章单位法人代表和违章司机,还要自费参加法制培训学习,补办相关手续。 对排放垃圾残土封闭不严、沿途洒落的车辆,由市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按每车次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公安部门吊扣当事人的驾驶执照,对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联合执法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对下列现象积极举报:乱排乱卸垃圾残土 和运输垃圾残土车辆封闭不严、沿途洒落并提供证据,经查情况属实的,由市城管部门分别给予1000元和2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电话:12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