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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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8:56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姚润丰 林艳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这是国务院公布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疫情报告时间作出的明确规定。条例同时对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等六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公布了这些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六类行为是:1、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
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被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