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推发票贴花 游客意外死亡最高援助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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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东拟推“发票贴花”解决旅游意外赔付难题,从团费中提取3‰的“贴花费”作储备金 新快报讯(记者杨升华)记者昨日获悉,为解决旅游意外赔付难题,广东省旅游局拟推行“旅游发票贴花制度”,从旅游团费中提取3‰的“贴花费”作为储备金。今后,游客发生意外时,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紧急援助。
据介绍,《广东省旅游发票贴花保障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已获省政府批准,将择机推行,这一办法在国内还是首开先河。该《暂行办法》规定,全省将建立“旅游发票贴花”保障业务管理网,旅行社组团开具发票时,须在发票上加盖贴花徽记,并按发票金额的3‰交纳“贴花费”,作为“旅游安全紧急援助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紧急援助和赔偿。 凡参加广东省内注册的旅行社组团出游的游客,若在旅游中发生意外,导致身体受伤或残废,可向省旅游质监部门申请最高15万元紧急援助;导致死亡,其家属可申请最高20万元紧急援助。通俗地说,“贴花制度”就是游客为自己的安全买份“社会保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大多游客出行时,对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接受程度仍不高,购买的游客比例不到两成,不少游客更是简单地把旅行社的责任险看作是什么都“保”的全“险”。其实,旅行社的“责任险”,是指游客在旅途中发生的意外,是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才可获得赔付;若并不是旅行社造成,纯属意外或自然灾害的,就算断胳膊断腿,游客也只能“自认倒霉”。据悉,以往也有过较真的游客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但这个过程显得无比辛苦。 记者了解到,“旅游贴花保障制度”已在许多国家实施,旅游者在支付旅游费用时,也能从徽记上的资料确认该经营单位的合法性。 另据了解,去年广东旅行社的旅游业务营业额达156亿元,按一半是团队收入计算,每年可筹集“旅游安全紧急援助储备资金”2340万元,可形成相当大的抗风险能力。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