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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邱县教育部门“强卖”非法出版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07 石家庄日报

  无发行刊号无出版单位要求全县师生人手一册

  邱县教育部门“强卖”非法图书

  本报邯郸电(记者王彬)日前,有群众向本报反映,邱县教育部门为推广普通话,自行印制了一本《邱县方言辨正》强行向全县各中小学校征订。然而经邯郸市新闻出版部门
鉴定,这本学生“必读课本”属于非法出版物,严禁公开发行或作为资料供内部交流。

  15日上午,记者从邱县部分中小学校了解到,今年10月中旬,县文教体局印制了《邱县方言辨正》一书,并要求各学校将其作为“推广普通话的好教材”和“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的参考书”,同时规定除小学一、二年级外,所有师生必须做到人手一册。

  记者注意到,这本“普通话教材”共90页,总编为该县文教体局局长,编委则为局科室干部和各中小学校长。这本书既看不到发行刊号,也找不到出版单位。

  对此,邯郸市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书应属于非法出版物品,绝对不允许公开发行、出售或作为内部交流资料,更不允许作为教材供学生使用。

  邱县文教体局作为全县文化教育主管机关,为何要擅自印制并发行违规图书呢?该局副局长郑子海解释说,主要原因是编印人员相关业务不熟以及对出版物发行法规不了解。他说,该书成本为两元左右,在向全县发行过程中,书费由各个学校承担,不允许向广大师生收取。

  但据一些学生透露,这本图书虽然没有标注定价,但学校是以每本4.5元卖给他们的。另外,由于学校讲课已很少使用方言,所以此书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反而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邱县现有中小学校百余所,在校师生达两万多人。当地有关人士担心地说,目前,各基层学校的教育经费异常紧张,教育部门让学校承担书本费用的诺言难以落到实处,反而可能为学校多收费、搭车收费“制造”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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