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开展农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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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526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2007年度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于2005年11月21日—12月15日向所在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属企业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各区接受申报的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翔安区:翔安区农林水利局,电话:7889708 同安区:同安区农业局,电话:7779042 集美区:集美区农业局,电话:6100039 海沧区:海沧区农林水利局,电话:6586009 湖里区:湖里区农业水利局,电话:5565408 思明区:思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电话:2667119 二、《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文本》在“厦门农业信息网”(http://www.xmagri.gov.cn )上公布,请自行下载。 三、市农业局为解释和接受咨询单位。咨询电话:5334302、5061609,咨询时间:2005年11月21日至2005年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通知》全文详见: 关于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