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人员快去做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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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13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冯兆君记者张璐)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切实保障老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本市对2003年12月31日前因工伤残人员和职业病患者全面进行工伤伤残等级审核鉴定正在进行。经鉴定后,老工伤人员因原工伤或职业病而新发生的医疗费用、旧伤复发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一律纳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老工伤人员可以与单位联系赶快进行工伤鉴定,以免影响自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审核鉴定从去年开始,为使更多的老工伤人员,特别是已经退休的工伤职业病人员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加快了对老工伤人员的审核鉴定,在今年年底,集中力量重点对老工伤人员开展审核鉴定。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集团总公司积极督促所属单位整理汇总老工伤人员的有关资料,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对需要复查鉴定的,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鉴定申请,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