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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政协建议辽宁兴城市取消部分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欠缴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0:44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我们感谢政协民主监督员给我们办了件大好事、大实事,解除了咱心中的愁啊!”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转制企业部分职工心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由于错过了缴纳养老金的期限,沉重的滞纳金让他们一筹莫展。葫芦岛市政协派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主监督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起,圆满解决了这一问题。

  1997年,兴城市进行企业改制试点,一批中小国有企业转制。由于当时社会保障制
度尚未建立,依据政策只给予职工少量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2000年兴城市政府出台政策,为1999年以前转制下岗职工办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要求职工在一定时期内交齐以前个人账户的费用,续交今后费用,到退休年龄便可领取保险金。由于相当数量的职工不知道这一政策,未按规定期限缴齐个人负担费用,从而需要缴纳高昂的滞纳金,这无疑将他们推在养老保险门槛之外。

  葫芦岛市政协派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主监督组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向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免除这部分漏保户滞纳金的建议,得到该部门的采纳。经过积极协调,兴城市劳动部门免除了这部分职工的欠缴滞纳金,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张为刘尚利)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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