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闻局长"称非常光盘有发行权利 无须送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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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1:22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2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非常光盘”今天可能发行问世,台湾检警单位表明只要非常光盘公开发行,一定“依法”查缉。不过“新闻局长”姚文智却表示,“非常光盘”有发行的权利。 据了解,姚文智表示,台湾“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已表列十五项出版品无须送审,而“非常光盘”的出版,属于第十四项公共论述类,因此无须送审。另外,姚文智澄清“
据悉,有记者问到,会不会期待看到这片光盘?姚文智说“大家都这么好奇,大家都想看一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