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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先行垫付 遇难者家属获赔43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1:4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社太原11月20日电11·14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获得432万元赔偿及抚慰金,这笔钱先由沁源县垫付。

  沁源县县委宣传部部长杜天云说,鉴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暂无赔偿能力,沁源县委、政府决定由县民政局先行承担损害赔偿垫付责任。

  杜天云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每个遇难学生家庭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费用合计16.5万元,县政府补偿精神抚慰金3.5万元,共计一次性给每个家庭赔偿20万元。遇难教师姜华因家中有老人,姜华获得赔偿32万元。赔偿金已经送到遇难者家中。

  杜天云说,有4名受伤学生已经转到条件较好的太原接受治疗。在沁源住院的部分受伤学生已经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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