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镇领导职数不得超过九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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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12:43 黑龙江日报 | |||||||||
河南省编办近日发出通知,在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今后大乡镇的领导职数确定为9名,小乡镇为7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和武装部的领导干部。 河南省乡镇党政机关只设3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此外,计划生育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可在上述3个机构上挂牌子,不单独设置机构。除这5个牌子外,乡镇不准再挂其他牌子。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