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司机”找人顶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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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0: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制裁,竟要求具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顶罪。结果两人都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宁国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4年12月18日4时许,冯忠义想过把开车的瘾,无证驾驶轿车载沈学忠(司机)及胡观林等人,由宁国市城关向江苏省苏州市方向行驶。当日4时30分许,在途经梅林镇境内S104线249KM+400M处时,发生车祸,造成乘客胡观林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冯忠义为逃避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忠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沈学忠明知被告人冯忠义是犯罪人而为其作虚假证明,掩盖其罪行,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该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判处冯忠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沈学忠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 (盛敏芳 汪严冰 侯小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