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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党员当书记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0: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淮南市毛集试验区居民朱德平,10多年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时,被县纪委于1992年开除党籍。今年9月份,连党员身份都不具备的朱,竟被任命为社区党支部书记。一些老党员找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区党工委组织部长表示,党委没有一个人知道朱被开除党籍的事。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11月21日报道)

  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必须是党员,是最基本的常识。朱德平在被开除党籍之后,一直没有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已不再是一名党员,上级任命其为社区党支部书记,严重违反了党章的有关规定。

  众所周知,党是有严密的组织制度的,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党章还规定,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区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委审查批准。开除一名村书记的党籍,上级党委没有任何理由会毫不知情。即便现在的领导已非“原班人马”,以前的档案材料也都能查得到。

  而且,党组织处分违反党纪的党员,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名党员犯错误被开除了党籍,不等于党就永远向他关上了大门。这些年来,如果朱德平各方面一直都先进的话,为何不主动提出重新入党呢?要知道,经过教育,确实改正缺点、错误的同志,党组织是永远向他们敞开大门的。而报道中说,上级为了照顾已经超龄的朱德平参选,专门为其修改了市里规定的年龄限制,不知他们为何要对朱当书记如此扶持? 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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